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制订的《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简称《三年计划》)。该《三年计划》明确提出,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本市建筑绿色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实现从建筑节能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新建建筑绿色、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取得显著进步,使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于全国领头。计划的提出将使防水行业受益。
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
《三年计划》在推广新建装配式建筑方面,要求各区县政府在本区域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的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2014年不少于25%、2015年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加快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构配件生产企业等市场准入管理,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同时,结合装配式住宅项目落地,同步推行住宅全装修,除独立式、联排式住宅外,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住宅全部实施全装修。
绿色建筑一星起步
根据《三年计划》,"绿色一星"只是未来上海新建民用建筑的"起步价",在长宁虹桥、黄浦外滩滨江、徐汇滨江、奉贤南桥新城、崇明县、虹桥商务区、临港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全市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以及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六个"重点功能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按建筑面积算至少50%要达到绿色建筑二较好的及以上标准。此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也要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二较好的标准。据悉,该规定处于国内领头水平。
三年完成700万公建改造
按照《三年计划》,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到2015年底上海将基本建成覆盖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健全和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力争至2016年底,三年累计完成7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其中,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达到400万平方米。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因地制宜改善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水平。加快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超限额用能(用电)惩罚性电价政策,完善并严格节能执法监察制度,形成有效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
同时,《三年计划》还要求,加快配套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和资源利用。
上海目前总体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绿色建筑的内在需求十分迫切。为确保三年目标实现,上海市将强化政策激励机制,对符合示范要求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市级财政给予6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600万元。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项目,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市级财政再给予20元/平方米配套资金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该项目改造投资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