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工减料极易造成房屋质量问题,建材达标与否,是源头问题。中山市住建局11月25日发布《中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强化对建材的监管,重要建材将实施备案制,在监督下现场取样;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开发商应当在购房合同及售楼部公开重要建材的品牌、型号等信息。
《征求意见稿》提出,针对重要建材,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现场取样抽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检验或取样检测的,将被责令改正,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为了保证建材质量,《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处罚标准。其中,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